焦點新聞 - Google 新聞

2011年1月2日 星期日

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 2011年01月02日10:34 中國人民銀行
  農村金融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支持服務“三農”的重要力量。 農村金融的改革探索始終貫穿於農村經濟社會改革的進程之中;農村金融的發展創新在落實國家支農惠農政策和保持農村社會經濟生活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特別是2003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和各有關部門合力推動下,以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啟動為標誌,新一輪農村金融改革創新穩步推進。 隨著近年來農村經濟發展持續向好,農村金融領域發生了重要變革。 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在中央銀行和財政稅收等部門多項政策扶持作用下,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逐步得到有效化解,運行機制不斷完善,“三農”服務主力軍地位進一步鞏固。 農業銀行[2.68 3.08%]、農業發展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改革不斷推進,涉農業務不斷拓展。 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不斷推進,各地根據農村經濟特點和農戶實際需求,創新試點了多種符合“三農”實際特點的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金融供給持續增加,“三農”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滿足。 農村金融基礎設施逐步健全,農村支付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不斷完善,對改革發展的支撐作用進一步加強,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總體來看,近年來,農村金融改革發展,支持了農業產業化發展,推動了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支持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了城鄉協調發展;支持了農民增產增收,提高了農民金融服務水平。
  一、涉農貸款穩步增長,支農力度不斷提高
  近年來,涉農金融機構加大了涉農信貸投入。 農村信用社在加快推進改革的同時,積極開展產品創新,推出了符合農民需要的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涉農貸款餘額明顯增加,在全部涉農金融機構中佔比不斷提高。 農業發展銀行逐步拓寬涉農業務,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主要涉農金融機構也逐步回到農村地區提供直接面對客戶和服務中小企業的涉農貸款。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也拓展了農村地區涉農業務。 在各金融機構共同努力下,涉農貸款大幅增加。 截至2010年9月末,全國涉農貸款餘額11.13萬億元,較2007年底增加5.02萬億,佔各項貸款的比重達22.7%。 其中,農林牧漁業貸款餘額為2.29萬億元,比2007年末增加0.78萬億元;農戶貸款2.56萬億元,比2007年末增加1.22萬億元。
  二、農村金融機構改革不斷深化,服務“三農”能力有所增強
  (一)“花錢買機制”的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進展
  2003年農村信用社改革之初,正是國有商業銀行紛紛撤出農村,郵儲資金大量外流的時期,加之當時農村信用社自身歷史包袱沉重,相當大一部分農村信用社難以維持正常經營。 為化解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充分發揮其支農作用,中央提出“花錢買機制”改革思路,按照“明晰產權關係,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支持,地方政府負責”的總體思路啟動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
  在中央銀行資金支持政策的激勵下,地方政府積極出台配套政策,主動幫助農村信用社催收債務、進行產權改造和建立法人治理結構。 農村信用社也不斷加強自身經營實力,完善產權結構。 經過7年改革,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農村信用社長期積累的歷史包袱逐步得到有效化解,資本實力和經營業績明顯改善。 此 輪改革通過央行專項票據、專項借款、財政保值貼補息、稅收減免等政策扶持,對農村信用社提供資金支持超過2600億元,佔全國農村信用社2002年末實際 資不抵債數額的比例超過80 %;共消化歷年虧損掛賬758億元,降幅達到58%,共有1713個縣(市)(佔全國的71.8%)已全額消化了歷年虧損掛賬。 截至2009年末,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本2829億元,增幅14%;實現賬面利潤716億元,增長23.9%;資本充足率6%,比2002年提高14.6個百分點;按四級分類的不良貸款率為7.4%,比2002年末下降29.5個百分點。 二是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順利推進。 2002年末,有2356個縣(市)為兩級法人社,2009年末僅91個;以縣(市)為單位統一法人社由2002年末的94家發展為2009年末的2054家;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由2002年末的3家發展為2009年末的239家。 三是支農能力不斷增強。 2009 年末,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各項貸款餘額為4.7萬億元,比2002年末增長251%;其中,涉農貸款餘額30918億元,佔各項貸款餘額65.8%;農業貸 款餘額2.1萬億元,佔全部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81%提高到95%;各項存款餘額為6.97萬億元,增長237%。
  經過七年改革,全國絕大部分縣(市)的農村信用社具備了一定的商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從改革的效果來看,這一輪“花錢買機制”的農村信用社改革方向正確、成效顯著。 農村信用社通過自身經營化解歷史包袱的能力不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提升。
  (二)主要涉農金融機構業務不斷拓展
  2007年以來,農業銀行按照“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原則進行了股份制改革,穩步推進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工作和“三農”產品和服務創新,不斷拓展縣及縣以下地區的金融業務。 截至2010年9月末,農業銀行涉農貸款餘額1.4萬億元,較2008年末增長了近56%。
  農業發展銀行堅持深入貫徹黨和國家一系列支農惠農強農方針政策,積極拓展支農領域,形成了“一體兩翼”的業務發展格局,通過開展新的涉農業務,積極支持新農村建設。 截至2010年9月末,貸款餘額達到15347.67億元,其中涉農貸款佔比超過70%。
  2007年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掛牌成立以來,繼續發揮其貼近農村、網點眾多的優勢,不斷拓展涉農業務,在大力發展小額信貸零售業務的同時,逐步探索向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批發貸款和開展銀團貸款等模式加大支農力度。
  (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逐步深入農村地區提供服務
  2006年,“進一步放寬農村地區市場准入”相關政策出台以來,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於2007年正式開展。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進一步改善了“三農”和小企業金融服務,填補了部分地區農村金融服務空白。 截至2010年11月,全國已組建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425家,其中開業319家。
  2008年以來,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在地方政府的主導下,小額貸款公司在引導民營資本“支農支小”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截至2010年11月末,各地已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機構數達到2451家,貸款餘額1741.6億元。
  三、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不斷推進
  針對農村地區金融需求差異大,抵押擔保物缺乏等特點,2008年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出台了《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銀髮〔2008〕295號),在中部六省、東北三省開展農村金融創新試點工作。 2010年7月,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銀髮〔2010〕198號),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 隨著農村金融產品創新的推進,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村微型金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持得到擴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金融服務工作不斷推進,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長效機制不斷完善。
  四、人民銀行積極推動農村金融基礎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完善金融生態環境
  (一)推進農村支付系統建設,為農村金融機構提供便利
  人民銀行始終將解決農村金融機構“支付結算難”問題作為工作重點,通過吸收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加入大額支付系統和小額支付系統、成立全國性農村信用社資金清算中心、督促和指導農村信用社電子化建設等方式,不斷改善農村地區支付清算服務。 截至2010年9月底,全國共有27529家農村信用社、1231家農村合作銀行、1066家農村商業銀行、211家村鎮銀行接入人民銀行支付系統。
  2009年,人民銀行印發《關於改善農村地區支付服務環境的指導意見》(銀髮〔2009〕224號),根據農村地區實際情況推廣示範縣的經驗做法,全面開展農村支付服務環境改善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加 快推進農村地區支付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推進全國各地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提高農民對非現金支付的認知;因地制宜,推動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推廣普及, 大力推廣銀行卡、轉賬電話、網上銀行支付等其他非現金支付工具使用;因勢利導,加強農村地區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與管理。
  (二)開展農民工銀行卡服務,方便農民工異地存儲匯兌
  為解決農民工攜帶現金回鄉的安全和便利問題,2005年12月,人民銀行在貴州省率先開展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試點,農民工在打工地利用銀行卡存入現金後,可以在家鄉就近的農村信用社營業網點實現跨行櫃檯取現,並可享受比較優惠的費率。 截至2009年末,貴州、湖南等23個省(區、市)轄內5.2萬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全國31個省(區、市)轄內1.5萬個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營業網點開通了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受理業務。 2009年,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實現交易221.02億元,同比增長1.77倍。
  (三)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農村信用環境
  近年來,人民銀行從信用信息服務入手,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改善農村信用環境。 通過組建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為全國1300多萬戶企業和近6億自然人建立信用檔案,逐步擴大徵信系統在農村地區的覆蓋範圍。 同 時,為配合併推動小額信貸業務的開展,在農村地區持續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截至2010年6月末,全國大部分縣(市、區)開展了農戶信用檔 案建設,建立了農戶信用評價體系,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共為1.1億多個農戶建立了信用檔案,評定了7600萬個信用農戶,7000多萬個農戶獲得了支持。
  五、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出台多項措施支持涉農金融機構支農工作開展
  (一)有效發揮存款準備金政策的正向激勵作用,繼續對農村信用社執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
  為保證農村地區信貸資金充足,在當前緊縮流動性的前提下,對農村信用社仍執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 今年以來,人民銀行共上調6次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其中對農村信用社等中小法人金融機構,僅上調3次。 目前,農村信用社執行比大型商業銀行低6個百分點的優惠存款準備金率,其中,涉農貸款比例較高、資產規模較小的農村信用社執行的存款準備金率比大型商業銀行低7個百分點。 據估算,截至2010年9月末因優惠存款準備金率而留存農村信用社的資金約4608億元。 同時,村鎮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比照當地農村信用社執行。
  (二)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引導擴大涉農信貸投放
  近年來,按照向西部地區和糧食主產區傾斜的原則,人民銀行加強了對支農再貸款額度的地區間調劑。 同時,將村鎮銀行納入支農再貸款支持範圍。 2010年春耕旺季,對西部地區和糧食主產區調增支農再貸款額度100億元。 調增後,以上地區支農再貸款額度所佔全國的比例達到93%。 支農再貸款對引導擴大涉農信貸投放發揮了積極作用。 截至2010年9月末,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支農再貸款餘額為691億元。
  (三)對涉農票據優先辦理再貼現,適時發揮再貼現促進結構調整和引導資金流向的作用
  近年來,人民銀行通過票據選擇明確再貼現支持的重點,對涉農票據和中小企業簽發、持有的票據優先辦理再貼現,進一步加大金融支農力度。 今年以來,累計對辦理再貼現的涉農票據、中小企業票據佔比較高的地區調增再貼現限額410億元。 2010年9月末,再貼現總量中涉農票據佔19%,中小企業簽發、持有的票據佔63%,較好發揮了引導信貸投向、支持擴大“三農”和中小企業融資的作用。
  (四)研究制定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新增存款在當地發放貸款的具體考核辦法
   為促進縣域信貸資金投入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2010年9月,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印發《鼓勵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於當地貸款的考核辦 法(試行)》(銀髮〔2010 〕262號),正式建立考核機制,明確了考核程序、考核條件和激勵政策,並確定按照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支持當地經濟發展力度的大小進行系統評價和分類扶持。 從2011年開始,在中西部地區全部縣域和東部地區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試點實施。 這不僅鼓勵加大農村資金投入,也為現有優惠政策的實施提供了客觀標準。
  (五)進一步完善金融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的政策措施
  鼓勵和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有利於為金融機構增加對農村和農民的支持培育創造更多的信貸切入點。 2010年1月,人民銀行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0]5號),要求靈活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和激勵金融機構為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提供有效融資支持。

2 則留言: